電動車闖紅燈被撞 轎車走綠燈司機或判刑http://auto.sohu.com/20111223/n330013965.shtml
[提要]市民歐女士轎車按照信號燈通行,撞上了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歐女士被認定承擔主責。歐女士一方認為,當初交警處理事故時,想讓電動車車主多拿點賠償,因此才認定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捎捎陔妱榆囓囍鞒掷m(xù)昏迷,歐女士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guī)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這個所謂的“無責賠付”條款,從審議之初到實行至今,爭議就沒斷過。
如今,南京就出現(xiàn)了一個典型案例:市民歐女士轎車按照信號燈通行,撞上了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歐女士被認定承擔主責。歐女士一方認為,當初交警處理事故時,想讓電動車車主多拿點賠償,因此才認定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捎捎陔妱榆囓囍鞒掷m(xù)昏迷,歐女士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10月25日下午5點55分,南京市民歐女士駕駛私家車,沿漢中門大街由東向西行駛至江東中路路口,準備左轉(zhuǎn)彎??吹阶筠D(zhuǎn)彎信號燈變成了綠色,歐女士放下手剎,起步緩緩地轉(zhuǎn)彎,準備駛?cè)肽媳毕虻闹毙熊嚨馈?/p>
就在此時,車外突然傳來“咔嚓”一聲響,緊接著又傳來“嘭”的一聲。歐女士臉色大變,她感覺撞到人了,于是趕緊停車,推開車門下車查看。
果然,一名年約50歲的女子躺在地上,臉色煞白,旁邊一輛電動自行車倒在地上。歐女士心里一陣發(fā)緊,趕緊掏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隨后,被撞女子被送往附近醫(yī)院救治。
交警四大隊民警接警至現(xiàn)場,經(jīng)過事故勘察、向當事人了解情況、尋找目擊者調(diào)查,最終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認為歐女士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觀察嚴重疏忽,未確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需要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傷者孔女士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轎車方不服申請復核
“拿到事故認定書我就蒙了,憑什么我要承擔主責?”機動車駕駛?cè)艘环?,認為交警涉嫌“偏袒”弱勢一方的非機動車車主。
根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和現(xiàn)場查看的監(jiān)控錄像的顯示,歐女士更認為,事故主要是由于對方的原因造成。江蘇東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杰作為歐女士的代理人,出示了一份書面意見書。“電動自行車為闖信號、占用機動車道、逆向行駛,主觀上是明顯的故意。駕車人歐女士是疏于觀察,主觀上是過失。”劉杰表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46條,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顯然,主觀上明顯電動車的過錯要大于機動車的過錯。”
歐女士的律師劉杰,第一時間向南京交管局提出了復核申請。“申請人歐女士是在左轉(zhuǎn)信號燈綠燈放行的情況下正常行駛的,和事故當事人孔女士的碰撞地點為漢中門大街與江東中路交界的機動車道上??着狂{駛電動車逆向行駛在漢中門大街由西向東的機動車道上,一個正常的機動車駕駛員在該路口左轉(zhuǎn)時,不會考慮到由西向東的機動車道還會有車輛行駛過來。”
劉杰表示,他們還發(fā)現(xiàn),當時電動自行車從歐女士駕駛車輛的左后方急駛而來,由于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過程中往往悄無聲息,加之轎車左前方A柱可能存在一定的盲區(qū),最終造成碰撞。“歐女士已盡到了一個正常人的觀察義務,并在第一時間作出了制動避讓措施。”劉杰說,否則被撞的電動車早就被碾壞了。
電動車方認可警方處理
駕駛電動車的孔女士,此前是南京某高校的老師,才退休1年多。
孔女士的愛人芮先生表示,孔女士被撞后一直昏迷,至今已經(jīng)1個多月,“我自己既要不停地往醫(yī)院跑,還要在單位安排事情,已經(jīng)很累。醫(yī)生告訴我,最好的結(jié)果可能是植物人。”
“我和對方一起去交警大隊調(diào)看了監(jiān)控錄像,從錄像上能看出來,轎車車頭撞到了我太太騎著的電動車的后輪處,我太太后腦勺著地,但此時轎車并沒有停下,大概過了3秒鐘,剎車尾燈才亮了起來。”芮先生說,雖然當天的確有霧,但從電動車的車身反光和剎車尾燈,完全看得出孔女士是被車撞倒的,“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有什么問題?”
對于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芮先生表示認可,“交警肯定對現(xiàn)場進行了詳細的勘察,我尊重警方的處理。”芮先生說,從警方出具的《物證檢驗意見書》上也能看到,轎車前部和電動車后輪等處有撞擊痕跡。
快報記者看到,由建鄴公安分局物證鑒定室出具的這份意見書上,檢驗意見為:交警四大隊移送的事故車輛,符合小轎車的前保險杠與電動車右側(cè)碰撞形成的受檢痕跡。
芮先生認為,警方的認定有合法依據(jù),并不存在偏袒作為弱勢一方的非機動車車主的可能。最新消息
轎車駕駛員可能要擔刑責 針對此事,南京交管部門表示,這起事故社會影響較大,且事故一方當事人對認定提出了復核申請,目前交管部門已經(jīng)組織專家,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復核,因復核意見還未出來,暫時不好發(fā)表意見。
“事實上,我們并不是刻意地要減輕經(jīng)濟賠償責任,只是隨著事態(tài)的發(fā)展,我們發(fā)現(xiàn)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歐女士表示,目前孔女士治療所需的30余萬元費用,全部是她出的,“下面治療肯定還需要很多錢,我們都會想辦法去籌措資金。”
然而,按照交通法的規(guī)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將會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考慮到孔女士深度昏迷1個多月,加上按照事故認定書認定承擔主要責任,歐女士涉嫌交通肇事罪幾成定論。
“不管是實刑還是緩刑,都表明我已經(jīng)犯罪,但是在這一事故發(fā)生過程中,我完全遵守法律,完全按照綠燈通行,這樣判我的罪,我不服。”歐女士說。
歐女士表示,大家都說,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fā)生事故,機動車就該倒霉,“如果都這樣,以后誰還敢開車?那以后行人是不是都可以隨意闖紅燈?闖了紅燈還能得到賠償,那法律豈不是亂了?”
據(jù)歐女士說,作為受害人孔女士的丈夫,此前曾經(jīng)口頭答應過“不會追究刑責”,但是,歐女士無法相信這樣口頭的一個表示,“更何況,追究刑責并非是個人能決定得了的,還需要司法機關(guān)來決定。”
專家說法
事故處理會偏向非機動車?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就是所謂的機動車‘無責賠付’制度。在具體操作中,賠付可能遠遠高于這個比例。”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表示,“事故發(fā)生后,車輛可能是受損,但行人很有可能失去生命。”
正因為此,交警在處理后果不是特別嚴重的交通事故時,多半會“鼓勵”駕車者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責,“承擔全責,保險公司會全額賠付,這樣受害人能得到及時救治,肇事車輛也能及時得到修車賠付。”
在專門審理交通事故的法官看來,稍稍偏向一下弱勢的行人和非機動車一方,似乎已經(jīng)成了一條“行規(guī)”,“畢竟,因事故受到傷害最大的,多半是行人或者非機動車一方,在金錢方面給予他們更多的補償,不僅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也符合中國人做事的原則。”
“所謂的‘偏向’都是基于民事賠償方面的,在一定范圍內(nèi),為了賠償?shù)姆奖悖锌赡軙κ鹿守熑芜M行適當調(diào)整。如果涉及到刑事責任,那就不可能馬虎。一是一,二是二。”南京一位處理事故的基層交警告訴記者,畢竟刑事責任是需要控制人身自由的,是原則性問題。
耿延認為,在涉及到重傷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往往會牽扯到事故責任劃分的問題。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此類事故中,一旦駕車者需要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責任,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即可能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這也就客觀上要求事故民警,在對此類事故的責任認定時,必須慎之又慎,“經(jīng)濟賠償存在傾斜沒問題,但刑事責任,必須要據(jù)理力爭,不可以出現(xiàn)任何‘傾斜’。”
專門負責審理交通事故的秦淮法院何慶庭長表示,針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fā)生的事故,如果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時,法官的審理程序?qū)浅栏瘢?amp;ldquo;必須對案件所有的細節(jié),事故勘驗報告,事故認定書,甚至目擊者的所有講述情況逐一核查。”
何慶說,一旦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將面臨著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懲罰,后果非常嚴重。
這會不會“縱容”行人違法?
開車上路,明明是綠燈,但不少車輛也不敢貿(mào)然駛過路口,總是左右觀察。因為,闖紅燈的行人,總是會時不時地出現(xiàn),在某些路口甚至極為嚴重。
對此,有專家認為,這可能跟法律的“縱容”有關(guān),“就算機動車無責,也要賠付10%。這在客觀上會讓行人肆無忌憚,對駕車者構(gòu)成威脅。”
甚至有專家認為,如今出現(xiàn)在各地的“碰瓷黨”,也在一個方面印證了這一“寬容”法律對于行人交通違法的“縱容”。
不過,耿延并不贊成這一觀點,“從該法條的立法本意來看,其潛藏的含義是,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更容易受傷。人的生命與車輛相比,當然生命的價值更高。對于受傷的行人進行一定的無責補償,是對生命的尊重。”
耿延認為,相對于機動車駕駛員來說,行人所受的交通法規(guī)的教育要少,其在馬路上行走時的謹慎程度要低,當然其所受到的交通違法處罰也較少。“誰敢說,他為了得到那10%的無責賠付,會闖進車流中被撞?而大批量的此類違法行為,更是不可能產(chǎn)生的。”
耿延同時也表示,不排除個別人會受到該法的啟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頻率,出現(xiàn)闖紅燈等情況,但這些都是個體行為,不可能產(chǎn)生群體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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